建设工程移交规定?

696 2023-08-17 14:45

一、建设工程移交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规定 :

1项目移交准备

 1、 移交双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人员组成 双方机构中包括:委托方的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单位项 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2、 资料准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图纸、合同、协议、 音像文件等)。 

3、 制订移交计划 在移交准备期内,为保证项目的顺利交接及移交后的正 常使用,我方将和委托方方共同制定、确认移交计划,并促 使移交计划的顺利执行。

4、1) 明确所有移交内容; 2) 根据移交内容制定各子项内容的阶段安排、里程碑表; 3) 双方负责部门和人员; 4) 移交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定; 5) 移交协议; 6) 正式移交。 13.2 项目移交内容 1、 项目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内容 1) 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 2) 资料移交。

二、小额工程建设规定?

政府,企业小额工程必须经过招投标,公平,公正办理

三、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做了哪些规定?

1.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

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和转包

5.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四、建设工程与工程建设的区别?

建设工程和工程建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其附属工程、其它与土地(水域)有关的开发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运行、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活动。建设工程是总称,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2. 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是指在总体规划和控制下,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技术措施,按照一定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标准,实现工程投资效益的有效利用。工程建设是指按照一定经济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及交付、维管等所有过程的一个完整工程体系。

因此,可以说建设工程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多个具体领域的建设工程,而工程建设则更倾向于强调工程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标准等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规定?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

4、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工程施工中竣工验收报告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

5、竣工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资分析。

6、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竣工验收报告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六、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的码头工程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

港口工程应当按照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同时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客运码头工程应当按照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客运设施,满足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七、条件建设与工程建设区别?

条件建没是经济物资地理环境,工程建设就是具体施工。

八、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建设工程表格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分为三大类,即: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共8个表);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共14个表);C类表—通用表(3个表)。应用是应注意是哪方写给哪方的,具体参考下面的应用说明:

1.工程监理单位用表(A类表)

(l)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委派类似建设工程监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需要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开工令。

建设单位代表在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签字同意开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开工。

《工程开工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工程开工令》应明确具体开工日期,并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3)监理通知单。

《监理通知单》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常用的指令性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针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等,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监理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监理通知单》予以确认。

施工单位发生下列情况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发出监理通知: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

2)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在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方面存在违规等行为。

《监理通知单》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

(4)监理报告。

当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报告》时,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

(5)工程暂停令。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停工情形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工程暂停令》中应注明工程暂停的原因、部位和范围、停工期间应进行的工作等。《工程暂停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6)旁站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时,需要填写《旁站记录》。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内容及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施工质量的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说明旁站所发现的问题及其采取的处置措施。

(7)工程复工令。

当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建设单位代表在《工程复工报审表》(表B.0.3)上签字同意复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或者工程具备复工条件而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直接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工程复工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8)工程款支付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署审批意见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工程款支付证书》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B类表)

(l)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其技术负责人审查后,需要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2)工程开工报审表。

单位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工程开工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工程复工报审表。

当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复工令》。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选择分包单位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控制测量并自检合格后,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及施工控制测量依据和成果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施工单位在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自检合格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和自检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7)________报验、报审表。

该表主要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也可用于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的试验室的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8)分部工程报验表。

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分部工程报验表》及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9)监理通知回复单。

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后,按要求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一般可由原发出《监理通知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认可整改结果后予以签认。重大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签认。

(l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相关附件,申请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相关附件后,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署预验收意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该表适用于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的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表A.0.8)的依据。

(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该表适用于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

施工进度计划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13)费用索赔报审表。

施工单位索赔工程费用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费用索赔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为支付索赔费用的依据。

《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延期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延长合同工期。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通用表(C类表)

(1)工作联系单。

该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

有权签发《工作联系单》的负责人有: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工程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等。

(2)工程变更单。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认。

(3)索赔意向通知书。

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受影响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对方单位声明或告知索赔意向时,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送《索赔意向通知书》。

九、火力发电建设与运行的特点?

火力发电属于能源产业,不同于水利发电、太阳能发电以及风电等,它的建设与运行也有些不同的特点。

火力发电一般包括燃煤、燃油或燃气电厂,主要成本是燃料成本,因此首先要有燃料来源,而且必须经济。

其次,火力电厂需要循环水,因此需要足够的补给水,第三,运行相对复杂,需要人员较多。

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等。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

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

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从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进行公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作为合同履约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

第九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为重点,加强施工场地布设、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法与工艺、应急处置措施、施工安全管理活动记录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项目从业单位应当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完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施工作业区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在风险较高的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戒和风险告知牌,做好风险提示或采取隔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进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重大风险应当及时登记备案,制定专项管控和应急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常态化、闭合管理。项目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评估验收、报备、奖惩考核、建档等内容,逐级明确事故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按规定对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等全过程予以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其中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备。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应当制定专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整改完成后应当由施工单位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可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整改验收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将验收结论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

第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合同段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法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工程现场兼职的、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应急救援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应急资源清单,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更新。

第三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是平安工地建设的实施主体,应当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满足《标准》要求,当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合同段开工后到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及时改进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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