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火注意事项

269 2022-01-20 11:17

幼儿园防火注意事项:
  1、一般宜单独设置,工矿企业的幼儿园、托儿所应远离生产厂房和仓库,距离危险性大的厂房至少50米以上,距离其他民用建筑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面积不宜过大。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如处于居民建筑中,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卫小时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室内的厨房与其他部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不燃烧墙隔开。活动场所和宿舍,最好布置在地面首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3层,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2层。
  2.安全疏散出口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应分别设计有适宜幼儿行走的踏步和扶手,并且也不可少于2个。房间门至外部出口的疏散距离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为预防万一,应制订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计划,平时可结合下课或散会进行适当的演习,以便在遇事故时能有秩序的进行疏散。
  3.室内装饰材料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幼儿园的吊顶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幼儿园还应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
  4.配电线路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禁止乱拉乱接电线。荧光灯(包括镇流器)和超过6O瓦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这光。另外,幼儿园内的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大于1.3米,灯头距地面一般应大于2米。另外,不准用灯泡和明火为小孩烤衣物,并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5.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
  若是幼儿园发生火灾,工作人员应紧急疏散幼儿,带领他们远离火灾地区,并在第一时间报火警。附近的居民或者是行人也须加入帮助疏散幼儿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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