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电装置的长度超过6m时
煤矿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2. 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m时,屏后应有两个
变配电室通风要求
1.1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5℃,进 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应大于15℃,且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2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通 风。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1.3 高低压配电室层高不应低于3.5m,且应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装设通风散热装置。
1.4 靠近居民区采用机械通风的新建变配电室应使用低噪风机,以减少变配电室投运后 (如夏季换风、抽湿时)噪声扰民现象。
2、变配电室接地要求
2.1.1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2.1.2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3、有计算机控制的变配电室应设置空调装置。若采用中央式空调,且采用风机盘管式 空调器的应将风机盘管置于变配电室外。
4、变配电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 50052、GB 5005 3、GB 50054、 GB 50059、GB 50060 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4.1.1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 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4.2.2 当高、低压设备设在同一室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 净距不应小于2m。
4.2.3 遮护物和外罩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变配电室的应急照明
5.1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2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6、变配电室应设置绝缘性能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测试。现场消防设施不应 作他用,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应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7、 变配电室的安全标志要求
7.1 变配电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方法见附录B。
7.2 安全标志使用的颜色、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国标GB2893 和GB2894 的有关规定。
8、变配电室防护装置设置应符合GB4208、GB50053、GB50054 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9、变配电室用具管理
9.1 变配电室应配备以下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a) 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标示牌;护 目眼镜等;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等。
b) 高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 套,绝缘靴及绝缘台、垫;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安全遮栏;各种 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或非金属性材质梯子等。
c) 其他安全用具:应急照明灯具、非金属外皮手电筒。
d)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
e)测量仪表:万用表、1000V 兆欧表、2500V 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9.2 各种安全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 试验日期的标志。
9.3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 具不应超期使用。
9.3.1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 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 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9.3.2 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 板、紧线器、竹(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用前均应 进行检查。
9.4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 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9.5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b)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 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c)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d) 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e) 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f)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9.6 测量仪表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10、变配电室运行
10.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落实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 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以及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0.2 变配电室设备巡视检查、变配电室倒闸操作、变配电室配电装置的清扫检查及预防 性试验、变配电室高压配电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遵守供电局及本单位制定 的运行管理制度。
高压配电房管理规定:
1、高低压配电房是医院的重要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电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值班电工必须熟练掌握高低压配套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密切注意配电屏上的电压表、电流表及功率因素表的指示,严禁变压器和配电设备超载运行;
5、高压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按指令单独执行,另一人在场负责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避免发生错误;
6、倒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断开用电器的负荷→断开箱变→断开高压开关→挂接地线→悬挂警示牌→检修;
7、完成检修任务后,合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摘掉接地线→摘掉警示牌→合高压开关→合箱变开关→送电;
8、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做到能随时启用;
9、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鼠、蛇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避免造成短路事故;
10、管理好高压试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测量工具应定期送检;
11、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 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与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经施工单位试运值班负责人、调试总指挥和试运当值值长审批后,方可入内。
3、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所属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调试期间高低压配电室出入人员应自觉履行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数量、时间、许可证编号及工作内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4、出入配电室的人员应注意环境卫生,配电室内严禁吸烟,生产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5、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条件,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7、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示齐全符合要求。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应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8、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及门锁应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9、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巡视或借个调试工作人员使用。全部钥匙由集控值班人员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紧急使用的钥匙不准挪作他用,并满足紧急情况下随时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钥匙必须登记,用完必须立即交回,不准长期占用。
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由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电房重地。
2、配电房内除正常的电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使配电房内保持清洁、干净。
3、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专人完成,其它人员不得入房擅自动用配电设备。
4、用电负责人员,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操作。电工技术之家
5、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建立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6、用电工程要定期检查、检修,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履行检查、复查验收手续。
7、配电房专人作好当天的施工用电情况记录。
8、配电房闲人免进,注意用电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测。
3. 配电装置长度超过六米时
建议你把罗马杆从中间裁开,因为罗马杆的长度一般都是六米七左右,如果你的房子用的长度不超过四米二的话,那么你可以直接放到微型车上面就可以了。
如果超长的话,建议你从中间裁开,这样的话,只要你把中间罗马杆支架多装一个效果和整根杆子是一样的。这样完全不用担心运输问题。
4. 配电装置的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其距离不宜大于20米
配电室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混凝土地面,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大于10米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并应向外开启。相临配电室之间一般不宜设门,如必须设门时,则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如设网格不大于20毫米的铁丝网和遮雨棚,以防雨雪侵入和小动物进入。
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装置见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室内单台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总油量为60公斤以下时,一般要安装在两侧都有隔板的隔间内;总油量为600公斤时,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隔间内;总油量超过600公斤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内。
5. 配电装置超过6米
干式变压器最高允许温升,根据国家标准《GB1094.11-2007 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中第11条的规定,绕组分成7个绝缘等级,最低级A级,绕组温升不超过60℃;最高等级220级,绕组温升不超过150℃。 变压器的其他辅助件,与绕组接触的,按照绕组温升执行。不接触的,金属连接件,按照国家标准《GB25840-2010 规定电气设备部件允许温升导则》中5.2条表6的规定,运行最高温度不超过105℃。
6. 配电装置的长度超过6m时,屏后应有不大于20m
1、管线、箱盒的安装
①暗配电线管应沿最近线路敷设,埋入墙内的穿线管,管外壁的离墙面净间隙不得小于15mm。
②管道在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应加另保护套管,(但不得穿过设备基础)穿越伸缝时两边应加过路盒,两盒之间用金属软管连接,并注意防止水泥砼浆浸入。
③电管拗弯不允许有折皱凹穴和裂缝、拗弯后的弯度不能大于管外径的0.1倍,弯曲半径应大于6D(暗配应大于10D),明配管在只有一个弯头时不小于4D。
④电线管敷设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加中间接线盒。 管线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管线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时 管线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时 管线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时
⑤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管的允许偏差值管线长度在2m内时,不能大于3mm,但全长不得大于管内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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