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电设备的布置原则
配电箱(室)的安全距离请参照下列标准:
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2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2. 配电设备的布置原则包括
1)临近市政路、规划路,进出线方便;
2)深入负荷中心;
3)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4)不应设于有剧烈震动场所;
5)不应设于有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场所的正下方和正上方;
6)不应设于有腐蚀性污染场所或其下风侧;
7)不应设于经常有水积滞场所的正下方和正上方;
8)应避免设置在伸缩缝、沉降缝等位置;
9)如供电部门无明确要求,一般讲变电所(配电室)设置于建筑物地下室;如设置在建筑物最底层,需将室内地面抬高100~300mm;
10)变电所(配电室)应与本业态其他设备机房(如制冷站)毗邻设置;
3. 配电设备的排列布置应在其前后或两侧留有什么通道
配电柜左右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2 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 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 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5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 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卜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8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9 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6.1.4规定;
10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4. 配电线路布置原则
施工现场配电原则是就近安全,供电部门会根据建设项目部提供的供电场所进行统一规范。按照正规用电申报程序申请增容扩容并提供配电用房,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计量柜都会按照申报容量安装调试。
5. 配电装置的布置形式及特点
1、当高压开关柜和低压配电屏的顶面外壳的防护等级符合IP2X时,两者可靠近布置。
2、由同一配电站供给的一级负荷用电的两回电源线路的配电装置,应分开布置在不同的配电室;当布置在同一配电室时,配电装置应分列布置;当配电装置并排布置时,在母线分段出应设置配电装置的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
3、当电源从柜后进线且需在正背后墙上另设隔离开关机手动操动机构时,柜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当柜背面的防护等级为IP2X时,可减为1.3m。
4、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当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增加出口。
5、低压配电室兼作值班室时,配电屏正面距墙不宜小于3m。
6、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用低于200mm。
7、变压器侧面具有IP2X防护等级及以上的金属外壳100~1000kVA净距0.6m,1250~1600kVA净距0.8m;变压器侧面具有IP4X防护等级及以上的金属外壳可贴邻布置。
8、配电室根据所供区域的负荷情况确定变压器数量,每处集中放置一般不超过4台。
9、民用建筑内变电所,不应设置裸露带电导体或装置,不应设置带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和变压器,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20kV或10kV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和干式变压器等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2)、20kV、10kV具有IP2X防护等级外壳的配电装置和干式变压器,可相互靠近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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