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消防设备(配电室消防设备有哪些)

110 2023-02-02 17:22

1. 配电室消防设备有哪些

配电房的火灾主要是电气设备短路、过载等造成的火灾,属于E类火灾。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协议书我国已禁止使用,目前干粉灭火器灭火后残留物对电器设备有一定的污损作用,最佳选择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七氟丙烷灭火器等洁净气体灭火器作为辅助灭火。

此外,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配电房是需要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特别是高层建筑配电房是强制要求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通常念海消防配电房灭火系统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烟感探测装置、温感探测装置、声光警铃报警装置、放气灯指示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自动泄压阀、气体灭火装置。至于具体选择哪种灭火器或气体灭火系统,最好还是找专业公司咨询一下。

2. 配电房内的应该配置哪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分两种情况:

1、对于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严重危险级):若配置MF/ABC6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每层最少配置6具(每个放置点放两具),此外考虑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15米,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

2、对于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中危险级):若配置MF/ABC6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每层最少配置4具(每个放置点放两具),此外考虑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20米,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 若配置MF/ABC4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每层最少配置6具(每个放置点放两具),此外考虑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20米,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

3. 配电室消防设备有哪些要求

消防供配电要求

消防供配电系统的设置

配电装置检查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装置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变配电所处。

应急电源配电装置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无法分开设置而需要并列设置时,分界处要设置防火隔断。

启动装置检查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自动切换功能检查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各自的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他消防设备的电源应能在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内自动切换。

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要采用自动切换方式,同时按照负载容量由大到小的原则顺序启动。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s~20s之间。

消防负荷的配电

保护

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欠电压保护装置。应设短路保护。

线路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消防设备配电箱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

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供电方式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和消防电梯要由变配电站或主配电室直接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

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以及疏散照明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控制装置

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等设备不能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备用电源

电动机类的消防设备不能采用EPS/UPS作为备用电源。电动机消防水泵。

4. 配电房消防装置

1.1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5℃,进 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应大于15℃,且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2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通 风。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1.3 高低压配电室层高不应低于3.5m,且应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装设通风散热装置。

1.4 靠近居民区采用机械通风的新建变配电室应使用低噪风机,以减少变配电室投运后 (如夏季换风、抽湿时)噪声扰民现象。

2、变配电室接地要求

2.1.1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2.1.2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3、有计算机控制的变配电室应设置空调装置。若采用中央式空调,且采用风机盘管式 空调器的应将风机盘管置于变配电室外。

4、变配电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 50052、GB 5005 3、GB 50054、 GB 50059、GB 50060 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4.1.1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 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4.2.2 当高、低压设备设在同一室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 净距不应小于2m。

4.2.3 遮护物和外罩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变配电室的应急照明

5.1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2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6、变配电室应设置绝缘性能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测试。现场消防设施不应 作他用,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应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7、 变配电室的安全标志要求

7.1 变配电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方法见附录B。

7.2 安全标志使用的颜色、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国标GB2893 和GB2894 的有关规定。

8、变配电室防护装置设置应符合GB4208、GB50053、GB50054 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9、变配电室用具管理

9.1 变配电室应配备以下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a) 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标示牌;护 目眼镜等;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等。

b) 高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 套,绝缘靴及绝缘台、垫;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安全遮栏;各种 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或非金属性材质梯子等。

c) 其他安全用具:应急照明灯具、非金属外皮手电筒。

d)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

e)测量仪表:万用表、1000V 兆欧表、2500V 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9.2 各种安全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 试验日期的标志。

9.3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 具不应超期使用。

9.3.1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 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 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9.3.2 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 板、紧线器、竹(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用前均应 进行检查。

9.4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 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9.5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b)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 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c)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d) 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e) 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f)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9.6 测量仪表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10、变配电室运行

10.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落实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 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以及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0.2 变配电室设备巡视检查、变配电室倒闸操作、变配电室配电装置的清扫检查及预防 性试验、变配电室高压配电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遵守供电局及本单位制定 的运行管理制度。

高压配电房管理规定:

1、高低压配电房是医院的重要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电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值班电工必须熟练掌握高低压配套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密切注意配电屏上的电压表、电流表及功率因素表的指示,严禁变压器和配电设备超载运行;

5、高压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按指令单独执行,另一人在场负责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避免发生错误;

6、倒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断开用电器的负荷→断开箱变→断开高压开关→挂接地线→悬挂警示牌→检修;

7、完成检修任务后,合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摘掉接地线→摘掉警示牌→合高压开关→合箱变开关→送电;

8、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做到能随时启用;

9、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鼠、蛇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避免造成短路事故;

10、管理好高压试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测量工具应定期送检;

11、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 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与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经施工单位试运值班负责人、调试总指挥和试运当值值长审批后,方可入内。

3、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所属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调试期间高低压配电室出入人员应自觉履行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数量、时间、许可证编号及工作内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4、出入配电室的人员应注意环境卫生,配电室内严禁吸烟,生产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5、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条件,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7、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示齐全符合要求。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应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8、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及门锁应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9、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巡视或借个调试工作人员使用。全部钥匙由集控值班人员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紧急使用的钥匙不准挪作他用,并满足紧急情况下随时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钥匙必须登记,用完必须立即交回,不准长期占用。

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由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电房重地。

2、配电房内除正常的电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使配电房内保持清洁、干净。

3、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专人完成,其它人员不得入房擅自动用配电设备。

4、用电负责人员,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操作。电工技术之家

5、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建立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6、用电工程要定期检查、检修,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履行检查、复查验收手续。

7、配电房专人作好当天的施工用电情况记录。

8、配电房闲人免进,注意用电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测。

5. 配电室消防器材有哪些

灭火器配置标准

1、灭火器配置场所: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2、保护距离: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3、灭火等级: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4、火灾种类: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5、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类火灾场所应该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6、灭火器的设置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7、灭火器的配置

8、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保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

9、计算单元,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0、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配置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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