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煤矿综合自动化平台)

鑫锐电气 2023-01-17 05:48 编辑:admin 150阅读

1. 煤矿综合自动化平台

不是国企,而是民营企业。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煤矿通信、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在多地设分公司或办事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和服务网络,始终践行“智能化矿山产品与服务专家”,为智能化矿山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公司产品涵盖智能矿山管控平台、矿山信息化类软件、矿山云数据中心、矿山网络通信信息系统、矿井生产控制系统、矿井生产辅助系统、矿井采掘工作面配套系统等应用,涉及矿山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领域,能够提从子系统应用到平台的智能化矿山产品和智能化矿山整体解决方案。

2. 煤矿信息化平台

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经济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2018年以来,我市着力调结构、强基础、保安全、促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基础不断夯实,煤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无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安全有效释放煤炭产能,推进煤炭、煤电产业实现恢复性增长,能源经济平稳运行。

——能源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加快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扎实开展煤矿整治重组,累计关闭煤矿125个、去产能2236万吨/年,煤矿数量由281个减少为116个。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煤炭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基本形成相对完整的煤炭工业体系。电源与电网结构布局不断优化,电力总装机996万千瓦,占全省的9.1%。加快能源结构转变,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比重由11%提高到17%。

——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加快煤矿“五化”建设,建成省内首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和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以来,新增110千伏、35千伏变电容量和公用配变容量2419兆伏安,新增线路3610千米;建成风电项目3个、光伏项目237个,新能源发电

3. 煤矿综合自动化平台有哪些

1.红阳

新乡市红阳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2.迈安诺

江苏迈安诺机械有限公司

3.宏伟

新乡市宏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自贡运机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山东矿机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向明智装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7.北方重工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8.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9.衡阳运机

衡阳运输机械有限公司

10.天奇股份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煤矿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

露天煤矿智能化围绕“人”、“设备”、“系统”三条主线的建设内容,提出了实现矿山全要素、全过程、全生命周期个性化安全稳定运行的露天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解析露天煤矿生产和智能化建设的特征,提出了工艺为本、分级建设、价值导向、有序推进和虚实共生的智能化露天煤矿总体设计策略,以期指导露天煤矿智能化建设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5. 智慧矿山及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

陕西太合智能钻探有限公司的招聘:

1 地质工程师 工程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3人 8-10万以上/年。

2 数据分析工程师 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 2人 8-10万以上/年。

3 助理 机械工程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3人 5-8万以上/年。

4 电子工程师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及智能控制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6人 5-8万以上/年。

5 质量工程师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2人 5-7万以上/年。

6 液压维修工程师 热能与动力工程、液压与气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6人 6-8万以上/年。

7 钻井工程师 采矿工程、矿业工程、地质勘查、钻探技术、矿井通风及安全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10人 8-10万以上/年。

8 技术服务工程师 钻探工艺、机械设计、自动化、液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6人 7-10万以上/年。

9 数控车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 2人 5-7万以上/年。

10 装配钳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 5人 5-7万以上/年。

11 质检员 电气、电子、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2人 5-7万以上/年。

12 人事行政专员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公共关系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1人 5-7万以上/年。

13 行政专员 行政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1人 5-7万以上/年。

14 出纳 会计、财务 大专及以上 1人 5-7万以上/年。

公司主要从事钻探设备、配套钻杆钻具、仪器仪表、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涵盖资源勘查与开发、矿山安全技术与装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灾害治理三大业务体系,同时还为矿山钻探领域提供钻探技术服务和项目咨询服务。

6. 矿山综合自动化系统

去矿山是与专业最对口的。最能发挥出其专业特点。当然,也可跨界去一些其它的企业,设计院,研究院,工程自动化公司。比如,德国申克,就是一家服务矿业,煤碳等行业的跨国公司。大量需要有工业自动化专业的传动方向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实自动化是辅助于其它行业的通用型人才。

7. 煤矿综合自动化平台国内外现状及趋势

智能化开采,是指采用配备了具有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学习能力和决策能力的液压支架、 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装备,以自动化控制系统为枢纽,以可视化远程监控为手段,实现综采工作面采煤全过程“无人跟机作业,有人安全巡视”的安全高效开采技术。

智能化开采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推广应用,可逐步实现综采工作面少人甚至无人开采,大幅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矿井百万吨死亡率。

8. 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设在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交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承担。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规程、安全标准,按规定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二)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和管理煤矿有关资格证的考核颁发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培训工作。

(四)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情况,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煤炭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

(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协调机关人事、财务、外事等相关工作。

(二)安全监察司。

依法监察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事故调查司。

依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拟订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执法规章和标准;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承办相关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煤矿事故与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专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科技装备司。

参与起草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拟定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规章、规程、标准;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监察煤矿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审核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

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中央管理的煤炭企业和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管理煤矿有关资格证的考核颁发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