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照明应急消防电源设计规范
1、应急照明灯安装的时候高度不能够离门框低于两米,如果是安装走廊的照明灯,高度不能够离墙面超过一米,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
2、另外应急照明灯在安装的地方必须没有遮挡物以及其他的障碍物,不可以影响光效。
3、通常情况下,应急照明灯的高度一般在2米2左右,如果在很大的空间内安装照明灯,需要增加照明灯的数量,将照明灯的密度变大,这个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高度的调整。
4、在安装应急照明灯的时候,一定要符合当地的消防规定,如果擅自安装应急照明灯的话,相关部门是有权令其立即整改,注意安装照明灯之后,一定要做好定期的检修工作。
5、在防火区等等一系列的地方应急照明灯,必须要有单独的线路回路,每一个分区都要设置防火隔离带,避开一些正常照明灯的影响。也就是说有正常照明灯的地方,尽量的不要去安装应急照明灯。
6、在装应急照明灯的时候,工作温度不要超过60℃,李可然易燃物品稍微远一点,要做好防火措施。
2. 消防应急照明线路铺设规范
现浇水池结构施工分为三部分,即池底现浇、池壁现浇以及顶板现浇,其水平施工缝有两道,不过关于水池水平施工缝的具体位置,教材上只字未提,在轨道交通地铁车站施工中,明确指出车站的水平施工缝高出底板200~300mm,在《GB50141-2008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指出:第一道施工缝设置在底板上200mm位置以上,有腋角(八字模)则高出腋角200mm;第二道施工缝设置在低于顶板下200mm以下位置,有腋角(八字模)则设置在腋角下部
3. 应急照明电源要求 规范
具有监测和控制灯具的功能。
具有为灯具提供电源的功能。
具有手动测试灯具进入应急状态的功能
型号:GB-D-0.3KVA-24
输入电压:AC220V/50Hz
主电功率:45W
输出电压:DC24V
输出回路:4回路 独立回路保护
输出功率:300W
外壳材质:金属
外形尺寸:L780mm×W500mm×H235mm
防护等级:IP30
应急时间:≥90min(具体根据匹配电池容量与实际负载决定)
与控制器通讯:CAN总线
工作温度:0℃~+55℃ 相对湿度≤95%,不凝露
带载能力:每回路不超75W,灯具数量不超25台
可进行主电工作状态到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可对终端负载进行供电和保护;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双电源供电,可接收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的火警联动控制信号,自动切断供电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向应急照明控制器上传反馈信号;
可实现CAN信号转换为F-Bus信号,负责上行CAN与主控制器通讯,下行F-Bus与应急灯具通讯
负载回路限值:总线拓扑线长≤200m、控制灯具数量≤100台,线型WDZN-BYJ2*2.5mm
采用工业级快速切换模块,切换时间小于0.2s,确保所有设备在切换过程中不会出现闪烁现象;
具有独立IP地址,可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远程升级管理;
可根据故障类型进行分类提醒及声光报警,确认后可进行手动消除报警状态,接收新的故障反馈时,重新启动报警;
可实时监控主电、备电、以及所接灯具工作状态;
4. 照明应急消防电源设计规范要求
消防负荷的电源设计要求是什么?
正确选择建筑物内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方案,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重要环节,设计中应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规模和性质来合理确定
。通常建筑高度越高、体量越大,发生火灾时扑救的难度也越大。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
时,只能靠自救灭火。因此,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可靠供电非常重要。为了保证消防负荷供电不受非消防负荷的影响,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
采用分组设计方案
,这无疑将大幅提高配电系统的可靠性。要根据负荷性质及容量合理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和过、欠电压保护。
消防负荷的电源设计:
消防电源要
在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端设置单独的主断路器
,不能与非消防负荷共用同一路进线断路器和同一低压母线段。
消防电源应独立设置
,即从建筑物变电所低压侧封闭母线处或进线柜处就将消防电源分出而各自成独立系统。如果建筑物为低压电缆进线,则从进线隔离电器下端将消防电源分开,
从而确保消防电源相对建筑物而言是独立的,提高了消防负荷供电的可靠性。
当建筑物双重电源中的备用电源为冷备用,且备用电源的投人时间不能满足消防负荷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时,要设置应急发电机组,机组的投人时间要满足消防负荷供电的要求。
5.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要求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6.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 规范
一、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必须得符合下列要求:地下建筑的各厅,各室的等出入口需要应急照明灯,地面的水平照明度应该不能低于0。5LX,安全出口的标志最好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的侧上方,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其疏散通道应该设在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以便清楚的认识。
而疏散标志灯则应该放置于安全出口的顶端,楼梯口,拐弯处大概位于1-1。2米之间的墙面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0米,最好采用荧光灯或者是白炽灯。
二、备用照明灯的安装要求:
备用照明灯的用途广泛,需要安置于营业厅,急诊室,值班室,配电室,餐厅,计算机室等处,其中变配电室,排烟机室,消防控制室等安装的备用照明灯要保持在正常的照明高度,其他的也应达到正常照明的十分之一,也就是重要的地方需要高亮度的照明灯,而不重要的的地方则可以稍暗一些,手术室、急救室等医用卫生室设备需要安全照明灯,最好采用卤钨灯,也可采用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三、应急灯的供电方式:
另一个正常的电源或另一路供电线路,可以在出现问题时正常工作,也可选用独立于电源的发电机,或用蓄电池。这些都可以作为应急灯的供电装置。
四、应急灯照明投入转化的时间要求:
疏散地照明不应该大于15秒,商场等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不应该大于5秒,安全照明灯不应大于0。
5秒,应急灯的持续时间不应该少于30分,而消防的有关的房间持续工作时间应该不能少于2小时。
五、应急灯的控制要符合下面的要求:
备用等应该设置电路和开关控制,备用灯的使用要放在紧急情况时,待正常照明出现问题时,备用照明灯投入使用,平时不适用的疏散控制应该放置于集中室处理,或者自动控制,不允许就地关闭情况,应急灯的回路上不能设置插座。
当选择蓄电池时应该选择自动充电的功能,应急灯严禁使用调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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