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静电接地如何连接
静电跨接1.5平方以上铜线就可以 。
1.
法兰的连接螺栓在4个及以下的,应在其两端采用铜线(不小于6平方的)作跨接;
2.
阀门两端也应采用上述方式作跨接;
3.
输送、储存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储罐应作防静电接地。
2. 静电接地连接线阻值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需要特殊静电接地的设备,对地的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00欧姆,比如对防爆场合,所有孤立导体的静电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00欧姆,国际标准是小于60欧姆,通过摇表或者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3. 静电接地连接标符
1为规范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测试和验收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优良、安全实用,制定本规范。
1.0.1 本规范适用于对静电敏感的元器件和电子设备、仪器的研制、生产、检测、维修及使用等场所防静电地面工程的的施工及验收。
1.0.2承建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签证。
1.0.3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计划与组织实施计划,并应征得业主代表认可。
1.0.4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
1.0.5工程所用设备、仪器的机电性能指标,装卸、搬运方式,安装使用方法,储存环境等必须符合该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6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关资料(如测试数据、照片、录像等),并由业主代表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7在有220V、380V及以上高电压的场所建防静电地面,宜使用静电耗散型材料,不宜使用导静电型材料。
1.0.8防静电地面工程9 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有关防 火、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 静电接地连接螺栓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二、 防静电接地系统自建网
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或建筑钢筋环梁)或接地干线相连、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并涂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损伤管道强度。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可不另装跨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安装前,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螺栓和卡子之间的接触面去锈和除油污,并应加装防松螺母。
当爆炸危险区内的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宜每隔20m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道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分岔处进行接地。长距离五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防静电接地系统应自成网络,可以共用防雷、电气保护、防静电和防杂散电流等接地干线系统。
除兼有雷电引流作用的金属设备本体外,静电接地支线与雷电引流支线不相连接。
5. 静电接地连接板
1.静电接地报警器安装必须符合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第12.2.5.1条的有关要求。
2.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介于-40℃~+60℃之间。
3.用户请勿自行更改该产品的零部件,应会同产品制造商共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以杜绝损坏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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