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雷检测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的防雷检测主要是由当地气象局管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检测也是主要由当地气象局管理,但是需要到住建局备案。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建筑物建设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检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况作出说明;(三)进入有关建筑物进行检查。
2. 防雷检测谁负责施工或建设
防雷检测这一个项目是为了人民的安全着想的,它的存在有利于广大人民的利益和安全,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有很大好处的,所以防雷检测费可以减免。
另外,有一些为人名服务的项目费用也是可以减免的,比如常见的公路施工费用和洪水预置费,这些都是对安民心有帮助的。
3. 建筑防雷接地检测的单位
防雷接地属于消防安全分部工程,水电安装工是没有资质安装的。防雷接地必须由相应资质的消防安装人员安装才符合规定,而且经过安装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防雷接地很重要,特别是在雷区地区,良好的防雷接地可以有效避免因雷电造成的损坏。
4.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
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
(三)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划分,由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并落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程序修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国务院办公厅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国务院
2016年6月24日
5. 防雷检测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出钱
1、 工商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水稳混纺站/搅拌站的申请人应编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股东姓名、出资总额、出资比例(股东为法人)的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证明、环保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2、 要申请土地证,你需要去土地局。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国土资源局规划开挖意见、建设部一证一册、环保证、一书四图、土地估价。
3、 施工前应办理手续。施工图审批、单项工程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标。
4、 项目备案需要到规划局和国家发改委。企业应提供项目介绍、填写项目备案表、项目备案申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5、 产权证登记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登记证、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一式两份。
6、 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申请表及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意外伤害保险单、图纸会审批准等。
7、 相关程序。环境保护审批、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建设用地调查评价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等其他手续,需经有关环保部门批准,建设局、国土局等。
8、 施工验收、环保验收、审批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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