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气调压计量站设置规范
工艺流程:天然气由高压管道输送到门站总进口阀门,进入汇管1,再经三路(两开一备)过滤、计量;计量后,通过两路并联调压系统(一开一备)将压力由6.0MPa调到4.0MPa的高压后,经过加溴装置进入地下输气管道,分别向LNG加气站和CNG加气母站供气。 门站设施门站主要设施包括:生产设施:清管器接收装置、过滤、计量、调压、加溴设施。
生产辅助设施:变、配电及发电机房、通讯仪表控制用房、调压计量装置区厂房、门卫等建筑物及给排水、消防、放散等设施门站主要工艺设备有清管器接收装置、电(手)动球阀、过滤器、流量计、调压器、加溴装置、工艺仪表、通讯系统、工艺仪表通讯配电系统。
调压器拟选用进口调压器,工艺管道上的工艺阀门拟选用进口产品或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手动钢制球阀。
2. 燃气调压计量装置
天然气法兰应用于燃气运输配管线以及燃气调压,计量等设备之间。
法兰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很常见,小区里的自来水管道或者燃气管道上你都可以见到它们的身影。
法兰(Flange),又叫法兰凸缘盘或突缘。
管道法兰系指管道装置中配管用的法兰,用在设备上系指设备的进出口法兰。法兰上有孔眼,螺栓使两法兰紧连。法兰间用衬垫密封。法兰分螺纹连接(丝扣连接)法兰、焊接法兰和卡夹法兰。法兰都是成对使用。
3. 天然气调压站操作规程
这个在规范里没要求,GB27791-2011(城镇燃气调压箱),作为楼栋调压箱本身进出口都带阀门,在安装时,进气管道一般都设有一个球阀,出口不需要!关于球阀的材质,跟据当地要求来定就行!
4. 燃气调压计量站设置规范最新
一、GB 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中与通风有关的条文主要有两条:
1、条文15.3.2条:
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2、条文15.3.7条:
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新风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时,……对采用燃气作燃料的,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六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十二次;
(2)锅炉房设置在半地下或半地下室时,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六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十二次;
(3)锅炉房设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时,其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十二次;
(4)送入锅炉房的新风总量,必须大于锅炉房三次的换气量。
注: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所需空气量。
3、对上述两条规定的理解为:
(1)独立建造或贴邻民用建筑布置的地上锅炉房,可以采用自然通风,但应该是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2)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或虽然是独立建造或贴邻民用建筑布置的地下和半地下燃油、燃气锅炉房,都不能采用自然通风,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
二、应该执行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与通风有关的条文主要也有两条:
1、条文10.5.7条:
所规定的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安全技术措施中,包括“应有可靠的排烟设施和通风设施”和“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10.5.3条要求”。
2、条文10.5.3条:
对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通风的要求是,“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对通风量有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3、对上述两条规定的理解为:
(1)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设置在地上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房间时,应有可靠的排烟设施和通风设施,但并没有限制一定要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没有《锅炉房设计规范》那样严格;
(2)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这和《锅炉房设计规范》一致,但换气次数一律规定为正常工作时的不应小于每小时六次 ,而没有区分为“半地下或半地下室”和“地下或地下室”,对地下或地下室,没有《锅炉房设计规范》那样严格;第三,提出了“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比《锅炉房设计规范》只强调正常换气次数,更着眼于燃气安全,因此通风系统的设计,也应考虑锅炉停止运行期间的不间断连续通风。
三、可以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4.4.4条对“锅炉房、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简称直燃机房)的通风”要求:
1、锅炉间、直燃机房、水泵间、油泵间等有散发热量的房间,宜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与自然补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当设置在地下或其它原因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2、锅炉房、直燃机房以及与之配套的油库、日用油箱间、油泵间、燃气调压和计量间,宜设置各自独立的通风系统,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并应由消防电源供电,通风设施应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锅炉房、直燃机房及配套用房的通风量应按以下确定:
(1)当设置在首层时,……燃气锅炉间、燃气直燃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6次/h换气,事故通风量应≥12次/h换气;
(2)当设置在半地下或半地下室时,锅炉房、直燃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6次/h换气,事故通风量应≥12次/h换气;
(3)当设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时,锅炉房、直燃机房的通风量应≥12次/h换气;
(4)锅炉间、直燃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基本上是对《锅炉房设计规范》的引用,仅有少量的补充。因此,仍应以《锅炉房设计规范》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作为燃气锅炉房的通风设计的基本依据。
5. 燃气调压站的安装和验收规范
燃气调压站就是燃气压力调控工作站,调压柜就是安装调压设备。
6. 关于燃气调压站的规范
一、距离:
根据规范的规定,调压站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距离,主要由调压站的进口压力决定,同时还要考虑调压站自身结构特点和建筑物、构筑物特点。高压调压站对高层要控制在25~30之间,次高压12~18米,中压12米。次高压A调压柜14米,次高压B和中压8米。
二、燃气调压站的简单介绍:
燃气调压站按进出口管道压力可分为高中压调压站、高低压调压站、中低压调压站等。燃气调压站可以设置在露天、地上的单独构筑物、地下小室、建筑物的一个房间或地下室内,也可以设置在屋顶平台上,对此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自动调节并稳定管网中压力的设施。燃气调压站按进出口管道压力可分为高中压调压站、高低压调压站、中低压调压站等;按服务对象又分为供应一定范围的区域调压站和为单独建筑物或工业企业服务的用户调压站。燃气调压站内除燃气调压器、管道及其附件外,还设有过滤器、测量仪表、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等。
7. 燃气调压站尺寸
燃气调压箱规格型号主要是根据进口压、出口压力、流量和通径来决定的。
8. 燃气调压计量站设置规范标准
燃气设施巡检及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燃气管道巡检维护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燃气管道主要巡检内容及要求:
1、巡护周期及巡检计划。各园区管网巡检周期为1次/周,民用气庭院管网巡检周期为1次/月。巡检应有计划,如因其它原因与计划不符应及时说明。
2、巡检时必须沿管线的实际走向仔细巡查,严禁绕道巡查甚至不巡查,弄虚作假。巡检应注意沿线是否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等异常现象或泄漏声响等,应及时查明原因。
3、巡检必须认真填写巡管记录,描述相关状况:防腐层破损情况、锈蚀情况、护坡堡坎垮塌、变形、雨水冲刷、标识桩缺损、违章建筑物等情况,并用文字和图片描述。
4、对管线的局部锈蚀、标识桩、警示牌或穿越桩倒塌、绝缘防腐层零星破损、护坡堡坎轻微垮塌或变形的,应及时修复。并作好相应整改前后的资料、图片。
5、在巡检中发现因地方建设、第三方施工作业对燃气管道造成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现场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应发放隐患告知书,并报分公司、公司与地方协商解决,同时须定点定人对影响管段进行严密监控。
6、燃气设施巡检中每日须对重点部位取照且不少于四张(起、始点,调压箱及阀井),每日将巡检照片传至分公司、公司调度室并随巡检资料一并存档。
7、对穿跨越处、易滑坡等特殊地段的管段,在大雨、大风或其它恶劣的天气后,应及时巡检,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8、在巡检过程中,积极宣传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节假日向居民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
(二)燃气管道阀井巡检维护内容及要求:
1、巡护周期及巡检计划。燃气管道阀井维护周期为1次/季度,巡检周期为:1次/月。巡检应有计划,如因其它原因与计划不符应及时说明。
2、巡检内容主要为:清洁阀井盖、清除阀井内积水、杂物,对埋地阀进行清洁;维护内容主要为:对埋地阀进行润滑、除锈保养。
3、燃气管道埋地闸阀每季度活动一次,为不影响正常供气,对常开阀门活动至开度的2/3后全开,并作好记录。
4、埋地阀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不能处理,报上级备案。
5、燃气管道阀井内设置巡检登记牌,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应做好巡检登记。
(三)燃气调压箱(柜)及表箱巡检维护内容及要求:
1、巡护周期及巡检计划。调压箱(柜)巡检周期为:1次/月,维护周期1次/季度。巡检应有计划,如因其它原因与计划不符应及时说明。
2、巡检内容主要为:对调压箱(柜)盖进行清洁,检查调压箱固定螺钉是否完好并及时整改,检查调压箱(柜)目视化标识是否完好并及时恢复,清除调压箱(柜)周围杂物,检查箱内有无漏气并及时整改。
维护内容主要为:对箱内设备清洁除锈,仪表是否完好并及时整改,仪表是否到达报废年限,观察进出口压力是否正常。
3、燃气调压箱(柜)及表箱过滤器清洗周期为1次/年,调压箱截断压力、关闭压力检测周期为1次/年,出口运行压力检测周期为1次/每季度,维护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调压箱(柜)内设置巡检登记牌,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应作好巡检登记。
5、燃气调压箱(柜)及表箱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不能处理,报上级备案。
第十五条 无人值守站的巡检及维护要求:
1、巡护周期及巡检计划。无人值守站(属公司资产的)巡检周期为1次/周。巡检应有计划,如因其它原因与计划不符应及时说明。
2、巡护内容主要为:检查仪表是否完好,及时除锈维护,随量程范围的变化进行仪表合理的更换;对漏点应立即整改;应及时告知用户巡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对设备仪表、设备区域场地等进行清洁、除锈;对阀门进行润滑保养;对进、出站阀进行活动(活动至开度的2/3处);
注:属用户资产且签订有计量监管协议的无人值守站巡检周期为1次/月,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用户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巡检维护人员在巡检维护过程中须穿戴统一的劳保服装,同时为保障巡检维护质量、异常情况的判断及人身安全,巡检维护过程中需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手电筒等必要的仪器及工用具。
应急处置管理
第十九条 燃气管网设施出现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
(一)巡检人员在现场巡检时发现、或被社会人员告知经核实确有燃气管网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二)调度室立即通知分公司值班抢险人员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三)值班抢险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关闭相关阀门,设置警戒区域,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情况,如需储配气站切断气源,调度室立即通知储配气站关闭出站阀门。
(四)如有火灾或人员伤亡发生,调度室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20”急救电话。
(五)调度室迅速将情况向公司领导、部门领导汇报,当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相关抢险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六)现场指挥部立即制定现场实施抢险和抢修方案,立即组织抢修作业。
(七)调度室随时掌握现场抢险进展情况并保持与现场人员、地方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
(八)施工完毕后,并将恢复供气的情况及时告知用户,配合相关人员完成供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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