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协会是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的?

76 2024-03-18 03:49

一、煤炭协会是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的?

世界煤炭协会成立于1985年,会员单位包括必合必拓、力拓、英美、阿斯特拉达、博地、嘉能可、久益、神华集团等煤炭及装备公司和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等国的煤炭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具有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二类顾问资格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顾问资格,还以非政府组织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会议。

二、怎么成立协会?

个人可以,不过我给你的意见就是去挂靠在某个大协会的名下,自己去联系,这样可以有助你协会的发展和成长。

当然,你个人成立或许有些困难,所以建议你去找找其他协会的领导,拜访一下,一旦有人支持就方便多了。你成立的协会一定是民营社团机构,就是非政府机构,你协会的所有支出都要你自行负担。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去联系一些会员或者会员单位来加入你的协会,从中收取些会费来维持。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召开会议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作,祝你成功!

三、如何成立协会?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四、成立协会程序?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五、如何成立协会?

成立当然是可以成立,不过,如果只是凭你一个人的话估计有点难度,要成立这样一个协会可以的,协会只有你一个人这就不叫协会了。

来说说如何成立协会:

首先,成立协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其次,成立协会流程、以及对应阶段所需资料为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六、青年协会怎样成立?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是共青团中央主管的,由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共青团在实践中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组织平台。

七、如何成立老年协会?

1.基层老年协会是在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老年人自愿组成,面向全体老年人,获得政府支持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互益性群众组织。

2.成立老年协会需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及人事任免,这些都可在网上搜索示范文本。最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该处备案即可。

3.每年5月31日前,由街(乡镇)民政(老龄)或相关负责科室将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居(村)级老年协会的社团年度检查报告交区县老龄办初审后,由区县老龄办统一到区县民政局办理年检手续。已备案的居(村)级老年协会每年5月31日前向居(村)委会复核后,将复核结果报街(乡镇)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街(乡镇)级、居(村)级老年协会由支持性组织或非营利专业机构代理验资、审计服务。

八、如何成立公益协会?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九、体育协会怎么成立?

体育协会成立过程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二、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三、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

四、审批

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五、通过

扩展资料: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十、怎么申请成立协会?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筹备和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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