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工程移动电站的面积
天津的人防异地建设费9F以下(6B级)经济适用房400元/平方米*首层投影面积,商品房800元/平方米*首层投影面积;9.5F以上(5级)经济适用房1000元/平方米*首层投影面积,商品房2000元/平方米*首层投影面积
2. 人防区域电站面积
人防面积规定
1.人防面积计算规定
①10层及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10层标准等強面积指标计算(占地面积)。
②10层以下,基础埋深≥3m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③10层以下,基础埋深<3m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上)的2%修建。
④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果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的人防面积指标]
[说明]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人防法》规定
①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
②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③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入人防面积。
④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3.人防建设释义
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设工程的统称,多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内部设置人防门/封堵门/照明/通风/给排水/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配套:区域电站/供水站/物质库/车库/食品站/车间/餐厅/核生化监测中心/交通干支道)
4.防空地下室设计方针
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5.作用
①空袭时:为人员/物质提供安全空间。
②空袭后: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工作条件
6.种类划分
①按施工方法分:暗挖式/掘开式
②按防御武器分:
甲类:防核/常武/化学/生物武器
乙类:防常规/化学/生物武器
③按抗力级别分:
a)防核抗力级别:4级(核4)//4B(核4B)//5级/6级/6B级
b)防常抗力级别:5级/6级(常5/常6)
④按战时功能划分:
指挥工程/医疗救援/防空专业队/掩蔽
3. 人防工程移动电站的面积是多少
人防车位是修建在人防面积上的车位,国家没有规定人防车位的个数,但是对人防面积有规定,开发商会根据国家的标准来修建人防工程,并在人防工程中规划车位来供业主使用。
国家规定: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而人防车位就是在人防面积中,合计建造的一种车位,除特殊情况外,人防车位的功能是与普通车位一样的,可以放心使用。
4. 人防工程使用面积
防护单元标准面积根据人防工程类型的不同而异,医疗救护工程及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为不大于1000平米,普通人员掩蔽部为不大于2000平米,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及配套工程为不大于4000平米。
5. 民用建筑人防工程面积
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
1、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
2、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
3、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
4、县城为3%。
三、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
1、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
2、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
3、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
4、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四、关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
(一)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二)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三)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四)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6. 人防移动电站面积要求
。按照
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
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
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防主管
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
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
防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防主管部
门按照当地人防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7. 人防固定电站和移动电站
人防固定电站和移动电站是有区别的。所谓固定电站就是接入正式电网的固定配电站,它负责人防的日常正常供电。而移动电站则是临时供电的方式,当正常电网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电时,或者它遇到特殊情况时,这时就要启动移动供电方式。以确保人防的正常供电,确保人防的正常工作。
8. 多大人防面积设置固定电站
当柴油发电机组总功率>120 kW 时,应设置固定电站,且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但不应超过4台,且单机容量不应大于300 kW),除向本工程战时一级、二级负荷供电外,还需兼作区域电站向邻近防空地下室一级、二级负荷供电。
对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护单元组合,设置若干个移动电站,分别给邻近的防护单元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