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线路接地装置
主要区别大致是
一是接地面积大小不同。
接地装置是物件专设部分接触地面,接地面积较小。
基础接地是物件承重部位接地,接地面积较大。
二是避雷电方式不同。
接地装置是通过专业部门测定而设计的方法,采用适宜电阻线及桩接地。
基础接地是整个物件作为导体接地。
2. 线路接地装置锈蚀
火线接地存在漏电电流,反馈到漏电开关就会造成跳闸。
先将漏电开关都关掉,然后分段检查某条线路有短路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通过万用表检测就能够知晓,将短路的电线换掉即可,不过也有可能是某个地方的地线被当做零线使用,这时候需要纠正,要是依旧有跳闸的问题,则也可能是漏电开关的故障,那么换掉漏电开关就能够解决问题了。
3. 线路接地装置的作用
1、工作接地的作用 在工作和事故情况下,保证电气设备可靠地运行,降低人体的接触电压,迅速切断故障设备,降低电气设备和电线路的绝缘水平。
2、保护接地的作用 如果电气设备没有接地,当电气设备某处绝缘损坏时,外壳将带电,同时由于线路与大地间存在电容,人体触及此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外壳,则电流流经人体形成通路,将遭受触电危险。
设有接地装置后,接地短路电流将同时沿着接地体的人体两条通路流过,接地体电阻愈小,流经人体的电流将几乎等于零,使人体避免触电的危险。
3、重复接地的作用 当系统中发生碰壳或接地短路时,可以降低零线的对地电压;当零线发生断裂时,可以使故障程度减轻。
4、接零的作用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千伏以下的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将电气设备的外壳直接接到系统的零线上,如发生碰壳短路时,即形成单相短路,使保护设备能可靠地迅速动作,以断开故障设备,使人体避免触电的危险。
5、过电压保护接地的作用 对于直击雷,避雷装置(包括过电压保护接地装置在内)促使雷云正电荷和地面感应负电荷中和,以防止雷击的产生,对于静感应雷,感应产生的静电荷,其作用是迅速地把它们导入地中,以避免产生火花放电或局部发热造成易燃或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的危险。 6、防静电接地的作用 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流动,因磨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道,容器和贮灌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
作为静电接低,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7、隔离接地的作用 把干扰源产生的电场限制在金属屏蔽的内部,使外界免受金属屏蔽内于扰源的影响。
也可以把防止于扰的电器设备用金属屏蔽接地,任何外来干扰源所产生的电场不能穿进机壳内部,使屏蔽内的设备,不受外界干扰源的影响。 8、电法保护接地 输送介质的长距离管道,为防止各种腐蚀因素的危害,确保管道投产后长期安全运转,通常全线路采用以外电源阴极保护为主,牺牲阳极保护为辅的电法保护,作为管道防腐的第二道防线。
4. 线路接地装置的安装位置及要求
用与接地线母线同型号的扁钢制作接地支架。支架在混凝土墙用膨胀螺栓固定,在砌体墙开槽或者预留。支架末端加工为燕尾形,埋设深度不小于50毫米。
1、支架高出墙10到15毫米,上弯立面40毫米。在支架安装的间距设置为1000毫米,离地高度为250到300毫米。
2、接地母线先调直焊接到支架上,母线长度大于或等于扁钢宽度的两倍。另外每个房间设不少于两处蝴蝶螺母,作为临时接线柱,过门处接地母线需要暗埋。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便于检查。
2、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
3、支持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 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4、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接地线与建 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15mm。
5、明敷接地线的表面应涂以用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 间的条纹。在每个导体的全部长度上或只在每个区间或每个可接触到的部位上宜作出标志。
5. 线路接地装置不合格的条件
民用建筑工程防雷设防分三级,屋顶一般采用25×4热镀锌扁钢作为避雷带沿女儿墙四周敷设,25×4热镀锌扁钢避雷带支持卡子间距为1米左右,但必须一致,转角处悬空段不大于1米,避雷带高出屋面装饰或女儿墙0.15米,同时屋面采用25×4热镀锌扁钢组成不等避雷网格。避雷网格沿屋面敷设,所有高出屋面的各种金属构件均需与避雷带焊接相连。
目前,一般民用建筑利用结构柱内或剪力墙内主钢筋作为引下线,钢筋上下焊接相连,直径大于16毫米二根为一组,柱子上端预埋100×100×8钢板,用于柱子内主钢筋与避雷带连接的转换。
工程接地体形式主要有人工接地体和利用基础作为接地体的形式。利用承台钢筋网、桩基钢筋连接构成等电位接地网络,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每层建筑物外墙连续梁内钢筋与楼层钢筋焊接成一体形成均压环,并与引下线可靠相连,外墙上的金属门窗、金属结构、外墙栏杆与均压环相连接以防侧击雷。
建筑防雷接地规范
一、总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三、措施
(一)、一般规定
第3.1.1条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第3.1.2条 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二)、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4、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5、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五、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接地装置安装→引下线安装→避雷带支架制作安装→避雷网安装→接地电
1)接地装置
a.按照设计图尺寸位置要求,将底板内两条结构主筋焊接连通,并与所经桩台及柱内的有关钢筋焊接(不同标高处利用两根竖向结构上下贯通),并将两根主筋用油漆做好标记,便于引出和检查。
b.所有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敲净后,刷沥青作防腐处理,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要求如下:
●镀锌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二面焊接。
●镀锌圆钢与镀锌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c.每一处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请质检部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同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引下线安装
利用建筑钢筋做引下线的情况,钢筋截面一定要满足设计要求。
钢筋的连接要满足规范要求,如建筑施工采用埋弧焊工艺,可不作处理,否则要进行接地跨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跨接钢筋直径的6倍。
3)避雷带
本工程避雷带采用25×4热镀锌扁钢。
a.支架安装:
在土建屋面结构施工时,应配合予埋支架。所有支架必须牢固,灰浆饱满、横平竖直。支架间距不大于1.5m且间距均匀,允许偏差30mm。转角处两边的支架距转角中心不大于250mm,成排支架水平度每2m检查段允许偏差3/1000,但全长偏差不得大于10mm。
b.避雷带安装
●将镀锌扁钢调直。
●避雷线安装时应平直、牢固,不得有高低起伏和弯曲现象,距离建筑物应一致,平直度每2m检查段允许偏差3/1000,但全长偏差不得大于10mm。
●避雷线弯曲处不得小于90°,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镀锌扁铁直径的2.5倍。
●在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做防雷跨越处理。
4)电气接地施工方法
a.高/低压变配电房设备的接地系统,在房间内周围设置一条距地面300mm的水平接地环型带规格应按照设计要求。
b.开关柜、配电屏(箱)、电力变压器及各种用电设备、因绝缘破损而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电气用的独立安装的金属支架及传动机构、插座的接地孔,均应以专用接地(PE线)支线可靠相连,PE线应与接地装置连通并作重复接地。
c.当保护线(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要求,当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性保护时为4mm2。
6. 线路接地装置是几个
数量不少于三个,其中高压间隔至少有 1 个,低压间隔至少有 1 个,变压器室至少有 1 个,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用铜质螺栓。
10kV变(配)电所的接地要求: 变压器、开关设备和互感器( PT 、CP )的金属外壳,配电柜、控制保护盘、金属构架、防雷设备、电缆头及金属遮栏等。对接地装置。
有下列要求:
①室内角钢基础及支架要用截面不小于 25 × 4mm2 的扁钢相连接做接地干线,然后引出户外,与户外接地装置连接;
②接地体应距离变(配)电所墙壁三米以外,接地体长度为 2.5 米,两根接地体间距离以5米为宜;
③接地网形式以闭合环路式为好,若是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附加外引式接地体;
④整个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7. 线路接地装置图片
答:接地网是对由埋在地下一定深度的多个金属接地极和由导体将这些接地极相互连接组成一网状结构的接地体的总称。
它广泛应用在电力、建筑、计算机,工矿企业、通讯等众多行业之中,起着安全防护、屏蔽等作用。接地网有大有小,有的非常复杂庞大,也有的只由一个接地极构成,一般根据需要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