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站防火设计规范)

264 2023-01-22 00:07

1. 加油加气站防火设计规范

编写过程中未采用和引用国际标准。

本规程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为通用规范,是液化天然气罐箱气化站方面的标准。本规范在技术内容上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所制定的防火规定相适应;本规范与现行相关标准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液化天然气 (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等均协调一致。

2. 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

官方要求参考(加油加气站规范)GB50152-2012。销售方要求:效益:周边5公里范围内有加气车的需求,同时加气站不能超过3座,离母站距离不能太远。安全:周围在安全距离外远离居民住宅,高压电缆等

3. 加油站防火间距规范

你好!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与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加油站油罐与站房的间距应该达到4米以上,这是规范规定的,该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而不是消防部门的故意刁难。建议你同当地消防机构部门多沟通,研究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来符合规范要求。

希望对你有帮助。

4. 加油加气站防火设计规范标准

第十条, 设备管理

1、储罐的管理

1.1.新建储罐的设计、制造、选用、验收和使用均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2.储罐的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监总局TSGR0004-2009)相关规定。

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或储气井的管理

2.1.加气站储气瓶组宜采用同一种规格的储气瓶;

2.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应选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2.3.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定期检验,以保证钢瓶安全,严禁使用过期未检钢瓶;

2.4.储气井的设计、建设和检验应符合SY/T 6535《高压气地下储气井》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3、压缩机、泵的管理

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

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

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6.3.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机泵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5. 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最新版

一、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四、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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