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站设备台账表格范本(煤气台账样表)

206 2023-01-22 02:26

1. 气站设备台账表格范本

表格要素,系统编号,材料名称,材料单位,出库数量,出库单价,供货商,出库日期,出库单号,领用人或者单位

2. 煤气台账样表

可以。

如果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话就可以进行经营。

延伸:瓶装液化气便民服务点设立标准:

1.便民服务点必须单独设立瓶库与营业间,瓶库与营业间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但不得远离。

2.瓶库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二级”;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且与消防通道相连,门窗应向外开;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3.瓶库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大于30平方米,实瓶与空瓶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其他杂物;储瓶总容积小于等于0.36立方米(相当于14.5公斤的10瓶)且无过夜重瓶,不得存放YSP-50钢瓶。

4.瓶库的外墙与站外有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小于10米;与重要的公共建筑、13层以上高层民用住宅的间距不小于10米;与城市主要道路间距不小于8米;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小于5米。

5.瓶库的地面为撞击不发火花的地面;不得安装无水封、直接通向室外的排水管道。

6.瓶库内的照明灯具、电扇、排风扇、线路、开关应为防爆型(电气线路采用电缆或钢管配线)。

7.瓶库内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液化气),要求报警器与排气扇联动,并建立可燃气体报警器工作台账。

8.瓶库内必须配备8kg的有效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灭火器须放在便于拿取使用的地方。

9.营业间整洁有序,设立价格牌和复核计量秤。

10.禁止经营危及燃气安全的物品,门面内不得住人生火做饭。

3. 废气台账表格

“三散”,指“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等三大污染源。

六项治理

1、“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辖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或土地、环保、质监、工商、安全等手续不全且治理无望的有色金属加工、橡胶生产、陶瓷烧制、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等“散乱污”企业和露天物料堆场予以全面关停取缔。

2、禁煤区“双清零”和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行动。

全面推进禁煤区“双清零”工作。由各镇(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查收缴队伍,针对生态环境部督察行动中暴露出的小锅炉和燃煤堆隐蔽性强、淘汰取缔工作不彻底等问题。

深入辖区内未触及的盲区、死角,切实加大燃煤和燃煤设施的排查收缴工作力度,对新排查出的小锅炉将立即拆除,做到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确保无复产复工。

3、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实现餐饮油烟“零直排”,国控点周边100米内63家餐饮油烟污染企业全部转型,500米内312家餐饮企业7月底前全面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各镇(办)对辖区内所有餐饮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定期、不定期抽查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的使用情况,杜绝油烟直排和不正常使用净化设备的现象。

4、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杜绝VOCs直排、偷排和不按规定使用废气收集治理设备的行为,杜绝各类露天喷漆和露天加工等行为。

各责任单位按照所负责领域开展工业企业、汽车维修、包装印刷、加油站(油气回收)及其它相关行业VOCs排查治理行动,按照VOCs企业清单,要求相关企业全面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备,未完成治理工作的一律停产整治。

5、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全区各类施工工地要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无突出扬尘污染问题。各责任单位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对辖区范围内各处工地要每日巡查并拍照留痕。

建立工作台帐。严厉查处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和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对不达标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

6、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执法专项行动。

在全区范围内营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的有利氛围,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排污单位和个人形成有效震慑。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加强部门间联系协调。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和高效联动、严惩重处的执法协同体系,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暴力抗拒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4. 气站设备台账表格范本怎么填

好多类。

人员管理台账、设备管理台账、设备检测台账、设备维修保养台账、物品台账、还有其他一些文件类的管理台账

5. 废气设备运行台账范本

机械号牌即为环保登记号码牌,分为国一、国二、国三以及无法判定排放等级4种牌照。

且环保编码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环保编码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不允许“一机多码”或“多机一码”。

通过机械上喷涂的环保标志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排放阶段,以及工地现场台账对照,执法人员可以查询机械的燃料种类、污染排放阶段等信息,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的日常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 

6. 液化气台账表格怎么做

为规范公司液化气石油气瓶充装、使用、存放、检验和报废的管理,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3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结合公司气瓶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YSP-15和YSP-50型液化气石油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使用、存放、检验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条 职责

1.生产运行部为气瓶的主管部门,组织气瓶检验和报废鉴定工作。

2.安全环保部为气瓶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气瓶安全使用、运送和充装、贮存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3.器材部门负责气瓶的采购、验收工作。

4.市场开发部负责《气瓶充装许可证》审验工作。

5.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气瓶台帐,负责气瓶安全使用、维护、检验、贮存、报废、新购等具体管理工作。

6.供气中心负责在用气瓶充装,备用气瓶(空瓶)存放和报废气瓶处置工作。

第三条 气瓶购置与验收

1.气瓶按实际需求购置,需用单位执行物资器材需求计划上报程序,物资部门实施采购。

2.气瓶验收:气瓶到货后,物资部门组织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3.验收资料:供应商交验气瓶量,需具备以下资料:

(一)首检检验合格报告和检验标识;

(二)使用说明书;

(三)出厂合格证;

(四)制造质量证明书。

4.验收实物:每只气瓶配2只防碰胶圈,气瓶本体颜色为灰(或灰蓝)色,外观质量全新,无碰撞痕迹。

第四条 气瓶充装

1.充装频次与时间:原则上充装每周2-3次,即:每周一、三、五开机充装。

2.充装前,供气中心指定专人对充装的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内容为:气瓶外观质量是否完好、防震胶圈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气瓶角阀(附件)是否完好。

3.气瓶充装中和充装后,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超装、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 气瓶定期检验

1. 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报废期限执行。每年生产运行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在帐气瓶进行核查,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定期送(地级政府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站)检,检验后查验内容为:检验标识牌和检验合格证书情况,标识主要:检验站全称、检验日期(标识到年月)、有效期(标识到年月)和检验编号等,并固定气瓶角阀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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