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工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工 -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电作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通风作业
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采掘(剥)作业
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