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水电工程质保期标准?

169 2024-01-10 11:56

有法律规定。其质保期限是不低于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零第11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

十二个月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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